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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机构代码证遗失声明登报作废
发布者:北京报业网 来源:未知 点击:次 发布时间:2010-12-14 21:55
组织机构代码证遗失,需要声明登报。这个就不必再做解释了,想必大家都已经从质监局了解到了。而且也会领到一张请报社办理遗失声明登报的表格。上面注明:营业执照正(副)本及IC卡丢失,必须刊登在:北京日报、北京晚报、北京晨报、北京青年报四家报社,其他无效!
具体登报内容为:遗失声明 北京xx公司不慎将xx年x月x日办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丢失,代码号:xxxx。特此声明作废
友情提示:代码证IC卡发卡日期与发证日期,有时会不是同一天,所以客户需要问清发卡日期,否则也是无效的哦!
登报需要将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传真至:010-67653494。并通知13811743654,许先生。为您安排排版,并确定刊登日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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